律师业务范围
(一)律师新型业务(非诉讼业务)
1、为您讨债——委托方请律师为其催收到帐的实际金额,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师费。
2、融资招商——为开发项目引进资金、先进技术设备和科学管理经验。
3、房地产开发经营——为开发经营各阶段提供系列服务或阶段性服务。
4、建设工程——信息中介、招标投标、参与洽谈、处理建设中的各类纠纷。
5、企业改制——方案论证、参与清产核资、产权界定、资产重组、设立现代企业、募股和上市。
6、金融证券——含证券、期货、银行、票据、融资租赁、保险和信托业务服务。
7、知识产权——含高新技术、商标、专利、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服务。
8、涉外经贸——涉外法律咨询、经贸活动、投资项目考察、WTO规则应用等法律实务。
9、律师见证——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、法律行为和法律文书进行审查,出具见证书。
10、信用账号——为异地买卖设立《律师信用账号》,参与买卖全过程,确保交易双方安全。
(二)律师传统业务
1、法律顾问——接受国内外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聘请,担任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。
2、代理案件——担任民事(经济)案件、行政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。
3、刑事案件——担任侦查阶段、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当事人的辩护人或代理人。
4、申诉案件——担任各类诉讼案件裁判文书生效后申诉人的代理人。
5、调解仲裁——受托参与各类纠纷的调解或仲裁活动。
7、非诉讼服务——为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服务和相关服务。
8、咨询代书——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,代书诉讼文书和其他法律文书。
(三)各类律师风险代理业务及收费特点:
(1)风险代理催收债务(既讨债)——按实收到帐金额计收律师代理费。
(2)胜诉收费制度——官司打赢才收律师费。
(3)项目融资——项目资金进入开发商帐户后才付律师费。
(4)融资租赁——租赁物到使用方并安装调试合格后才付律师费。
(5)企业贷款——贷款资金到借款企业帐上才支付律师费。
(6)企业设立——领取工商、税务等法定的合法经营证照后付律师费。
(7)企业改制——改制成股份制企业并领取营业执照时支付律师费
(8)企业破产——破产程序宣告结束才结算律师费
(9)房地产开发经营——完成阶段性工作后才收该阶段的律师服务费
(10)工程招标投标——工程招标或投标工作全部结束后才收律师费。
(11)物业租购——办理完法定手续或产权过户后才付律师费。
(12)律师见证——为合同、契约等见证后即支付律师见证费。
(13)律师信用帐号——买卖合同货物验收后才付律师服务费。
(14)知识产权——完成约定范围的工作后才收工作范围的律师费。
(15)代办各类公证——交付公证书后才结算律师服务费。
(16)税务咨询和代理纳税——纳税后才结算律师费。